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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逾期了,担保公司扣车,要我交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合理吗

债权债务
2018-07-13 13:37: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20%的违约金并未超过法律规定。
  • 一、车贷逾期还款违约金。一般是根据消费者逾期时间来定的,车贷违约金的算法大概有两种:一是补交一个月的利息为违约金;二是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出违约金。二、提前还贷需要违约金。对于有提前还贷款要求的消费者,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有的银行是要求客户提前两周申请,有的银行是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是通过汽车经销商申请的贷款,可以直接询问经销商;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办理的直接咨询银行。1、首先要看车贷贷款申请人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同约定;2、如果贷款人构成违约的,银行、担保公司有权要求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3、违约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解决;4、具体的建议当面咨询或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策划好再行事为宜。以上是逾期拖车违约金怎么算问题的回答。
  • 具体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该约定超过法律规定.如果该约定在法律范围内就有效。但是担保公司无权擅自扣押客户车辆,只有通过法院查封、保全途径才可;只有担保公司垫付以后依据合同要求你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担保公司垫付金额而你拒绝的,你才构成对担保公司的违约,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你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对担保公司的违约.上述内容就是对于车贷担保公司违约金的收纳相关问题的解答。
  • 如果担保公司要求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以上,可以不给,在对方起诉后,要求法院予以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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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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