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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前我的父亲开着三轮车到离家不到500米的面粉厂拖东西,因为要下午上货父亲车开到面粉厂后人就回家去了.等到下午父亲来取车时发现车不见了,被告之车被县交警大队拖走了,父亲立刻赶往县交警大队却被告之"你的车撞人了".从那天父亲在也没看到自己的三轮车,不久后父亲被人告上法庭开车撞人,所谓的被"撞"者是交警大队的一个人.对方出具爸爸三轮车上的一个凹印(可以断定是交警大队的人在扣了车后,在停车场砸出来的)的照片作为撞人的物证,法院判了爸爸赔偿原告近10000元.爸爸提起上诉,法院不于受理,赔完钱后爸爸依然拿不回自己的三轮车.后来爸爸向各个上级机关反映都是毫无音信.无奈下我吧帖子发到这里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
2006-07-31 23:3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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