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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扣分,交警没给罚单

交通事故
2019-04-09 16:59: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的部门。
  • 驾驶证扣多少分需要学习?
    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由上述可知,驾驶证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需要重新学习相关知识并参加考试。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 驾驶证扣分应当携带驾驶证到扣分所在省份的交警队缴纳罚款。
  • 驾驶证有效与否,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未经驾驶证核发机关的法定撤销程序,记分累计12分并不等同于驾驶员资格无效。虽然驾驶证被记满12分,但交管部门并未吊销、注销驾驶证,驾驶证仍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车辆出险可进行保险理赔。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同时交管部门吊销、注销驾照,车辆出险不能进行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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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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