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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的时候小孩3岁,判给男方,现在小孩15岁了,为了小孩今后读书就业,想把小孩户口和女方的迁一起,可以吗,今天到派出所问了,说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监护权变更,请问男方同意,男方到场,女方在外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民事相关
2019-03-11 13:51: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需要本人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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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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