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0年与一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于该公司否认工程款的数额,我到本市的法院起诉,法完裁定公司还要支付我200多万元,我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担保,从去年到今年我只得了30万元,最近该公司账上有钱进入,但法院只答应划给我80万,说是钱没了,已经被其它人取走了,还有100多万要等到10月份才能支付,请问法院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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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算幸运的,因为还有执行不来的,建议你先划来80万,然后再继续执行.如与法院对着干,可能会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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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同意喻律师的观点,但我认为关键要看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是查封债务人的实物还是银行帐号,所查封的帐号是否债务人的唯一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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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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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款确被划走,法院的作法并无不妥之处。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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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公司的帐户款项在保全数额内是不能进行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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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