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属讲的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小孩的行为是他个人行为,那你们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孩的行为是KTV的工作行为,那应当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沈律师你好,现44男人把KTV老板作为第一被告,四个小孩以次为2,3,4,5被告告上法庭,kTv老板找个律师要我们小孩签,授权委托书(和一份律师问答),我没有签,因为当时在KTv打架我小孩把44男人摔倒kTv有录像为证,当时出警派出所有笔录为我小孩摔倒笔录,,,现在KTv老板把我小孩摔倒录像发给律师给我发现,,但律师的问答上没有我小孩摔倒44岁男人这些,只是说当时很,混乱不知道谁摔倒44岁男人然后让我们签字,kTV老板的意思是为了保护小孩,其他小孩家长都签了,小孩的家长都看过我小孩摔倒44岁男人录像,其他小孩家长的意思很明显谁摔的谁负责,(他们都不知道我己看过录像了)包括kTv老板都让我签字,,,沈律师我能不能签,,还有我的责任是什么,如上法庭怎么说??拜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