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2018年6月8日夜晚开朋友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驾驶本,无吸毒和喝酒。行驶过程中在乡村道路撞上一名妇女以及儿童。妇女无大碍,儿童左腿粉碎性骨折,盆骨崩裂。当时本人及时报警处理,并无逃逸以及不负责现象。执法交警到达现场本人予以配合。朋友的车是小保险公司全保30万。目前我本人想咨询下律师。这种案件,我本人在全部负责承担的情况下。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本人家境也不是特别好。只能通过保险去给受害人看病治疗。当天晚上医院要对受害人进行治疗,本人垫付了治疗手术费用2万8。以及安抚了受害人家属的心理。现在我本人咨询下在保险方面,我承担全责好还是承担百分比责任好。这种情况,万一最坏打算。保险公司理赔30万,后续受害人家属问我要钱。这种属于民事案件了吧?然后后续我承担费用如果他们狮子大开口,我是否可以申请法律保护辩解。这种案件,在您处理的时候,应当法律审判赔付额度是多少?我大体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
2018-06-11 0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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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