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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撞伤了一位60岁左右的老伯,而且已经报警处理,人已经送医院。医药费用我出了一些。现在他的家人要求我再交医药费用。警察的事故书还没有出来。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7-08 01:5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出来才能确定赔偿责任。
    及时委托律师办理,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利益。本人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十多年办案经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能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先报警处理,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一般闯红灯的负全责。
  •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  一、交强险报销医药费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强险对发生主次责任的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  三、交强险中责任一人一半怎么赔偿  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的由双方各担一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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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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