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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协议债务归她,但他跑了,还有银行贷款,请问如果有人起诉,我离婚后买的贷款车法院和银行有权扣押吗?

民事相关
2018-07-02 02:42: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追问:我离婚购买的贷款车,也会查封吗
  • 你好,需要你承担共同还款一般
  • 您和您的前夫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约定是一个内部约定,只在您和您的前夫之间有效。对于债务,如果是在您和您的前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的,那么您就有偿还的责任。您和您前夫的约定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没有效力的,债权人依据可以要求您一同还款。但是您和您前夫的约定在你们两个之间是有效的,在还完债务之后,您可以向您的前夫追偿,要求他返还您所偿还的债务。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将您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您所需要偿还的,还完了之后可以找您的前夫追偿,实际上您不需要承担。
  • 担保人还款后,向对方的妻子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1、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并不因有过错而少分,除非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才有可能少分或不分。 2、但你朋友老公有第三者过错的证据,你朋友可得到相关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一般对此都判得比较少,我觉得不要也罢,关键是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争取更大的权益。 3、建议委托律师针对实际情况收集、组织好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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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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