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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孩子的母亲马上要离婚了,孩子的户口,身份证,全部是随的父亲姓氏,离婚后,孩子的母亲有没有权利,在不经过我同意或者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单方面去给孩子更改姓名?如果孩子母亲要是这么做了,我要怎么做白梦把孩子姓名还回来?

民事相关
2018-07-20 05:42: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公安机关,与户籍部门核实。
  • 你好,政策性问题咨询政府部门
  •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如果要改姓的话建议可以由父母双方一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随母亲,可以到母亲一方上户口,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具体怎么办,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
  •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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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