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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中介买了间二手房交5万定金,业主去因要办理继承而无法在合同期内过户,能要求退回定金并赔偿违约金吗?

继承
2018-07-13 04:09: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你信息可知,业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他卖房给你,也是效力待定的,因此,你方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
  • 对方违约当然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了?
  •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1、定金罚则适用由于一方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现在的情况,产权人是否明确表示不愿意过户或者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 2、使用违约金条款要看合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约定是否满足,如果满足,可以要求接触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3、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一般不能同时运用,你的案件建议选择违约金条款; 4、关于你讲的房价上涨需要证据证明,必要时可申请房屋价值鉴定。
  •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赔偿?对于二手房违约金深圳地方性的规定,可参照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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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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