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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去补办结婚证,以前挡案上的名字是小写/身份证是大写名字/民政局不给办/要派出所证明是同一个人!可派出所不给办咋办

婚姻家庭
2018-07-23 04:56: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派出所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确定。
  •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 房产证和身份证名字错了一个字不能买卖。需当事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新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七十四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七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申请登记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第七十六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第七十七条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第七十八条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你好,是不是曾用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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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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