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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在甘肃定西市打工,在工地受伤,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在定西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手术期间是甲方出的费用,可是出院以后找甲方谈,甲方说只补偿一万八千元,说如果我们愿意就了结,这以后还有二次手术,医院说二次手术要一万五,我弟从住院到出院甲方没来人,我们打电话他们说忙,一直朵着不来人,怎么办?我们现在找那个单位?

交通事故
2018-07-19 21:54: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要求工伤赔偿!
    追问: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去到哪里做???
    解答:当地社保局申请!
  •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 成立工伤、发生工伤以后,要先看你所在的公司买了工伤保险没有,如果买了,由公司申报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确定工伤等级,你可以向公司索赔工伤赔偿; 如果你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你索赔工伤赔偿,是非常麻烦的事,你要先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你申请工伤;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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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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