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生育保险缴费有6个月了,但是孩子有8个月了,生孩子后还差两个月才能达到报销时间。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生育保险吗?如果我继续缴费,生了孩子后还能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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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请问当地的社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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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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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却也不得高于本地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生育险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没办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其中所需要的资金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的。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而且参保人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并且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一直处于正常缴费的状态,该单位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的项目有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节育、引产等一些计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符合本地的生育医疗用药目录、诊疗范围、服务设施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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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生育险报销标准: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马上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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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咨询相关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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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