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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被一个70多老头诬陷打人对方还做了轻伤二级鉴定 让我们赔7万 村里当时好多人围观 派出所也没有走访取证 派出所一直催着让赔钱 说对方去上访了 很无奈 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07-29 00:02: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当积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父亲并没有殴打行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均可。可致电详询。
  • 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赔偿要根据你的实际支出为依据,不能给你准确数字,只能告诉你范围。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造成故意伤害应该赔偿: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7、精神赔偿金【所属分类: 工伤索赔】
  •   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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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