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想咨询一下租房后押金返还的问题,房东是个人,房租是2000一个月不包物业 第一次签订合同时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半年的物业费+一个月的押金,合同租赁期间是半年,但是采用的是与上个租户订立的合同就直接把日期改了一下,也没与新租户协商订立内容,也没重点标注和提示限制责任的内容,能否算作格式条款 ?能否无效?因为里面有一条写着租赁期间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租金并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租到三个月时我没有30天前提出解除合同 ,但是租房期间马桶淋浴水管坏了 ,房东没有过来修缮,足足两天多没管,我们自己修好了也没有付钱,现在退租了,想请问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和物业费是否合理?我能否拿回押金和物业费?

合同纠纷
2018-06-08 10:16: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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