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别人的商标名字一样,但是别人那方还没有注册商标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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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稍有复杂,涉及企业字号与商标的冲突问题,可能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很难说的很清楚,大体描述如下: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如果企业字号与商标构成相似,且突出使用企业字号,可能涉嫌商标侵权;如果企业字号正常使用,但根据其他证据证明有攀附的意图,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企业字号正常使用,且无证据证明有攀附的意图,就不构成侵权。
最终的结论,需要考虑四个方面因素:1时间:注册时间、商标使用时间及注册时间;2企业字号及商标本身显著性;3企业字号及商标知名度;4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主观意图。四个方面因素可能需要一系列的证据支持,最终形成最终结论。当然,最终的、有效的结论应当由法官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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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商标秩序,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管理内容: (1)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禁用文字及图形,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2)未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3)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造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具体情况,禁止其广告宣传,封存或收缴未注册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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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册资金是不可能的,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都必须有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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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是全国统一的,目前只有2条途径
1、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公司会收取几百元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的费用:商标分为45类,注册一个大类(可选10个小类)费用是600元左右,每个大类可选择10个小类(默认国家规定),每增加一个在一个小类,需增加6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大类(可添加10个小类),相当于新注册了一件商标,加收600元。以上是国家收费,找代理公司注册的话会收取的代理费。
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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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营业执照名称是经过工商检索核准的,不存在商标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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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