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妹妹是超生的,当时托关系把户口落到外地了,上小学时就用了这个外地户口。现在上高一(2018),国家放开二胎落户政策,就在本地又落了户口,身份证号是新的,现在学校要让学生入电子学籍档案并核对信息,今天接到学校的电话,说更改不了,压根就是两个人。为了方便将来,想用本地这个户口,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07-21 11:03: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的这个事情不会法律管。
  •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属分类: 法律综合】
  • 学籍档案一般保存在学校学生处,毕业后在你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其他关于学籍档案的问题可以向学校管理处咨询了解,或者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咨询了解。
  •  1、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原常住户籍信息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或者更新后,原来的就已经注销了,不需要再办理更正手续;  3、如果现在的户口本上的信息有误的,可以更改:应该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前的及现在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证明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