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表弟,他因为犯了绑架罪被公安机关给抓了,而且他绑架的那个人,最后还因为这起事故去世了,我想了解一下应该怎么给我的表弟写一个绑架罪辩护词呢?他们想要给他争取一个宽大的处理,还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写绑架罪辩护词。

刑事案件
2018-07-01 20:03: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没有标准的模板的。具体内容你要根据案情补充,
    首先请允许我仅以辩护人的身份向被害人表示沉痛的哀悼,也向被害人的亲属表示极大的同情。)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我认为公诉机关对案件的定性是准确的,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同类型同起刑点犯罪的主观恶性小
    在辩护人去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多次向辩护人说:当辩护人问被告人是何时知道×××死亡时,回答是在公安侦查阶段。从被告人的供述可见,××××××。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从以下三点可以认证其供述的真实性:具体内容你要根据案情补充
  •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  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死被绑架人;二是绑架行为实施后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杀害被绑架人;三是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杀害被绑架人。对于行为已勒索到财物或者已满足不法要求后释放人质时,为了灭口或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绑架的,是否属于上述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此种情形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所属分类: 默认
  • 绑架罪辩护词是没有具体答案的。审判员(审判长):
    我们接受本案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其一审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通过查阅本案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绑架罪不持异议。
    二、法庭不能对被告人依据刑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