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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半个月了,女儿我选择给了男方,因为觉得那边女儿的亲人多,但是现在我后悔了,他把女儿交给她姑姑带,不是他自己的带的,我能起诉要回来吗?

民事相关
2018-06-07 13:38:0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如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您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 您好,可以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 您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可以起诉要回来。
  • 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 您这边可以到法院起诉 要求变更抚养权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 你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你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麻烦吗?
  •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 可以起诉要回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关于法院判决子女抚养问题有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夫妻双方均可以举证来证明自己照顾子女更有利成长。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抚养费,通常为500-1000元左右。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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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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