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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她因为做生意,所以跟我借了20万块钱,现在还因为不能够还这个钱了,希望能够拿他的房子来抵一部分债务,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根据民法通则全文,我能不能够接受他的房屋作为一个抵债呢。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刑事案件
2018-06-06 13:25: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通则还是有效的,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并没有明确废除民法通则,即与民法总则不冲突的条文继续有效,民法通则的全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七章诉讼时效;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国第一部调整公民间、法人间、公民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同日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自从2017年9月实施了民法总则之后,《民法通则》,就被废除了。
  • 民法通则依然有效,但其中部分条款会因物权法、担保法、民法总则等的新规定而废止。以房抵债是可以的,要有协议并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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