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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双方都签了字。现在车辆损失定出来了,我将车辆维修,修好了却联系不上车主。这个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8-06-24 20:41: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事故认定谁负什么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现在人联系不到这么处理
    解答:起诉
  • 你好,必要时向法院诉讼索赔。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有三个标准:  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如当事人无证驾驶,但在道路上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后车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就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前车当事人就没有责任,而应当认定后车的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者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则闯红灯,这就面临了一个对当事人各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的《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都明确了这一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存在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在日本汽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实践中,法院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确定当事人行为“过错系数”的判例规则,比如超速20公里的“过错系数”为3,超速30公里的“过错系数”为4,闯红灯的“过错系数”为5等。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这样的具体标准。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有权利暂扣事故车辆,等待出具事故认定书,扣车时间一般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应当转弯让直行,在有左转弯待转标线的十字路口故意违反交规才会出现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 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按照《事故认定书》提示的时间申请复核,或者在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而起诉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关于车辆的定损维修费用,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过高要求不必理会。对方若起诉了,请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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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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