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有三种途径,1、原判法院自己监督。原生效裁判的法院审判监督庭可以提起重审,重新审理案件。2、上级法院进行监督。上级法院可以指令再审或者自己提审。3、检察院监督。生效裁判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可以向原生效裁判的上级法院提出抗诉。
-
1.检察机关发现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各类刑事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提出抗诉、发出再审监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3.死刑复核监督主要以省级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提取监督报告。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一般按下面的情形掌握: 1、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
-
如果构成真的轻伤的话,属于故意伤害罪(轻伤),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如果受害人起诉的话,是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的。而且你弟弟多次打架,确实是一个对他不利的情节,但有两点,一、故意伤害罪(轻伤)在刑法里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谅解,赔偿医药费私了,受害人撤诉的话,就不会受到刑事追究;二、受害人有过错,这样你弟弟所应该负上的责任就小一些,受到的处罚也会轻一点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