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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约在2015年4月,我在某金融做了一个分期,分期本金2498元,十二期,每期306元。中途有过逾期,最后一期的时候因为逾期的问题和某金融协商不了我就一直拖着,导致了后最后一期的还款高达九百多远。后来有一个某公司的人打电话过来说是同意还五百就把案子结清了。事后也没在收到他们的要继续还款的短信和电话。2017年我换了电话号码,2018年6月初突然找到我说还欠某公司566,而且我的征信上有他们上报的七百多天的逾期记录,请问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06-05 13:52: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询问管理部门,协商处理为好。
  •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追问:事隔了两年,因为换了手机电话录音等信息也没有了。请问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 你逾期这是事实嘛。。。。。
    追问: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没有呢?余下的566元我没打算给了。原因一,当时协商之后最后一期还的五百他们委派的工作人员是同意了的。原因二,按照他们现在的说法,就算是被前面那个工作人员给坑了,那为什么还了最后一期的协商的五百元之后的第二个月的还款日没有了短信和电话提示还款呢,我是不是能默认分期已经结案了呢?两年内也没有联系我,然而两年之后找到我说是没有结案。原因三,我当时分期的本金是2498元,已还4016元,这是不是超出了法律保护范围的利率呢?
    解答:你是否中间有逾期行为产生违约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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