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B]各位律师:您们好!
请教一个问题:我爱人的兄长到医院体检,因为医生的不小心,导致他的鼻梁与X光机上的灯相撞受伤,出了一脸的血,鼻梁创口较深,鼻梁骨可能发生裂断。事后,医院方仅作一简单的处理,给了20片创可贴(总价值2元),就把他打发走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如何判断的?我们如何向医院要回自己的损失补偿?能否有可能获得赔偿?
详细的过程如下:
我爱人的兄长今天因感到有点不舒服,遂到他们县城的医院作了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在作X光胸透时,因设备落后,受检者需平躺在一块床板上进行的透视。问题是,在这块床板是不能滑动的,只有受检者挪动身体到合适的位置,才能开始胸透。因为他一开始没有躺对位置,医生就用手拉他的双脚,而他自已也想配合,就主动起身挪动他的身体,结果,医生用力过大,他的鼻梁就与X光机上的灯相撞了……
谢谢热心的律师![/B][/size]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