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11年10月协议离婚,当时协议前夫每月给800元生活费,另外给儿子一套50平的房产。离婚后,前夫住进了儿子的房子答应每年给儿子租金9000元,但前夫住进房子后不仅经常不能按期支付孩子的生活费,也不能按期支付房租。前夫最后一次支付了5万元生活费和房租,抵欠之前的生活费和房租,只够支付到去年5月。前夫已欠儿子生活费和房租有一年之久,而且离婚后至今儿子所有的培训费他未支付过一分钱,请问我该如何索回前夫所欠抚养费和房租费,所用培训费能否索要一半或一部分,现在生活水平和工资都有所增长,能否提高孩子的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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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话,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原来的抚养费不能满足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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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起抚养费之诉,至于其他额外支出,记得提供正式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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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进行,要求支付全部费用,具体请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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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价情况,可以要求增加一定抚养费。也可以主张其他权利,需要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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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