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伯伯过世了,有一套房子,我妹妹抱给我伯伯的,请问我妹妹是不是第一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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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与伯伯之间应该是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属于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妹妹是伯伯的第一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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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利,除非其不赡养老人。
追问: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些什么材料
解答:首先您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遗嘱最好是已被公证的遗嘱,否则难以被确定真实性。最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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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形成领养关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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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立养父女关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没有收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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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养女同样具有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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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收养关系,属于第一序列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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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办理了收养登记。您妹妹就是就是您波波的合法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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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 就是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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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收养手续,你妹妹属于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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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养父和养女关系(需要提供证明),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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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