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杭州用户咨询 2016-12-30 14:47:31阅读:230次 2009年5月王某与李某因借款纠纷起诉到西安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本息共计3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按判决要求履行义务。生效法律文书为(2009)雁民初第038号,为此,王某于2010年6月向某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传票,但李某仍未履行义务。 问题: 1、王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李某在某外企任职,收入颇丰,对此线索,执行承办人应如何处理? 2、如果承办人经了解李某确实在某外企任职,月工资5000余元,承办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3,李某向执行承办人告知,张某于2008年5月5日借了李某35000元,约定利率3.7%,借款期限两年,但至今未还,并提供张某签字的的借条一张。对李某告知的情况执行承办人应如何处理?怎样操作?

债权债务
2018-06-05 10:41: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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