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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大学期间谈了一个外省女友,女方是独女,女方父母四十才得此女,因考虑到女方独女,且父母年岁以高,儿子在16年毕业后到女方处找了工作,在17年9月在女方处结婚,同时在男方公司和一女同事谈在了一起,在18年4同生一男孩,和公司女同事的事也被告发,其实女方家人和亲友早知道他和公司女同事的事情,只是瞒着我们男方家人和我媳妇,現提出离婚,孩子归她们家,要男方净身出户,培小孩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结婚男方也用了叁括万,一分没有,另还有一年多的车贷每月3600元归男方还,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8-07-11 12:10: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么复杂就不要在这里咨询了,去律师事务所花点咨询费,好好弄明白
  • 你好,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你好,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   该案例的女方在离婚时,是否选择净身出户,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但是,这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其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而逃脱抚养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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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