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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去年借了我5万块钱,我们约定的时间是八个月之后就会还我,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我要求她还钱,但是她却说她没有钱还给我,我觉得他这种情况已经很不好了,所以我就告上了法庭。法院说我是债权人,我想请问一下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和债务是什么意思呀?

债权债务
2018-06-03 20:25: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所说的“债权人”就是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即你有权利向你朋友给你还钱。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就是你讨回欠款的合法权利。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就是你朋友有还你钱的义务。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律师会给你详细解答债权与债务的区别。
  • 你朋友欠你钱,你朋友是债务人,你是债权人。
  • 你好,债权是一个权利,债务是一个义务。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的朋友向你借了5万块钱,那么相应的,你就是债权人,你享有请求对方还钱的权利,而对方就是债务人,对方负有还给你5万块钱的义务。通俗一点说就是,债权人就是出借人,而债务人就是借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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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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