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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我妈妈在2012去世的,爸爸是98年去世的。现在这个房子有两份遗嘱,一份是我妈妈前几年去公证处公证的,她那一份留给我,一份是我爸爸去律师行写的(手写版),他那一份留给我哥哥。爸爸自从去世后哥哥一家人就一直没有回来过(除了妈妈12年去世回来过),我们一共是四姐弟,一直都是我们夫妻和妈妈一起住,和她一起吃照顾她,妈妈不舒服时也是我们一直在照顾她,妈妈的腿不方便,有风湿痛这些问题,平时的药也常是我们让朋友在香港和澳门带回来给她的。家里装修各方面的费用也是我们夫妻两人承担。现在房子准备要迁拆,请问如果这种情况的话,迁拆的费用我们是什么分配的呢?同时两份遗嘱都没有提到两位姐姐,请问两位姐姐是否没有继承权呢?

继承
2018-06-04 17:20: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按照医嘱分配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的,由其继承,无指定的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
  • 您好,您的情况属于遗产纠纷案件,我们很有经验
  • 您好,房子是不是爸爸妈妈婚后共同财产?
    追问:是的,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 你好,遗嘱没有提到,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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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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