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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于2017年5月21日坐乡级客运出车祸,就诊于县人民医院和湘雅附二,于7月22出院回家续诊。胸椎及腰椎损伤严重,光医药费就花去3.7万,后续治疗费、救护车转院费等5600,护理5200,伤残鉴定1906,陪护人员生活费等未算。今年3月8号在县中医院司法所做伤残等级鉴定,定为9级伤残。4月底车主约我去县保险公司核对医药费,因我上班,又是临时通知,没能前去。车主大怒,说是以后不管了。(车主伤者要去附二手术,预付4.85万,后因风险大两地均不敢做手术)。现在我姐等级鉴定及相关发票均还未提交给交警队。请问:我现在办理流程怎样?要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18-06-04 1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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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