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开了一个小作坊,但是一直没有去办理生产许可证,后来有一次工商局检查的时候就要求他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把生产许可证给办理了,不然就要把这个小作坊给关闭了,请问一下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呢?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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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申请
企业持申报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大厅窗口提交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二)受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提出补正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予以退回,按要求补正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生产条件审查
对属于省审查部组织审查的,省审查部自受理后30日内安排现场审查;对属于国家产品审查部组织审查的,产品审查部自接到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转交材料后2个月内安排现场审查。
(四)产品抽样检验
对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审查组进行产品抽样;企业将样品送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五)审批发证
对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均合格的,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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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进行以下步骤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四,样品检验
五,以上审核通过后就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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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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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