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假如女方起诉离婚,什么证件都没有,能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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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但有相关证明的话,也是可以进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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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这样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了。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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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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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被告收到传票后拒绝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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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