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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贸易公司里面工作,这家贸易公司,主要是从事的跨国的一些贸易,我想要了解一下公司如果准备上市,那么现在中小板上市标准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应该怎么进行公司的上市呢,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6-02 18:02: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中小板上市主体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款和标准: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建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能够采纳征集建立方法揭露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后,继续运营时刻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同意的在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财物值折股全体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继续运营时刻能够从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之日起核算。
    第十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交纳,发起人或许股东用作出资的财物的财产权搬运手续已办理结束,发行人的主要财物不存在严重权属胶葛。
    第十一条发行人的生产运营契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契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没有发生严重变化,实践操控人没有发生改变。
    第十三条发行人的股权明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严重权属胶葛。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中小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万元;
    2、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不得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9、最近36个月(工商、税务、海关、环保等)无重大违法违规;
    10、内控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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