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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的一个同学,现在是一家大型公司的老总,他的公司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他现在是忙的不可开交,最近听说他们公司打算上市了,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企业上市需要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房产纠纷
2018-07-12 06:41: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企业上市的流程: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有必要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恳求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查看,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期限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提出上市申请
    企业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司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在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2)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长决议;(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公司债券募集办法;(6)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7)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 根据《证券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行新股的条件,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其中,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条件的限制。另外,《公司法》在第四章第一节中对新股发行作了其他的规定,也应适用。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你好,依据现行的证券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请上市,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进行公司形式的转换,即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请上市,当然这种公司形式的转换条件很苛刻,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一般情况下可以查阅公司的账目,当然公司也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予以拒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六)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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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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