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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被他夺走了,协议书上,写的我随时都有探视权,可是,他总是找很多借口,不让我接孩子

民事相关
2018-06-06 09:57: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随时探视权双方协商一致履行没问题,但如无法履行一致只能确定具体固定时间探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只得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裁定。法院裁定的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 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男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可以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追问:我起诉的,如果上了法庭,他答应了,可以接,可是过段时间,又这样了,我该如何?还继续起诉吗?起诉一次费用是多少呢?我诉讼请求,可以让他家付吗?
    解答:如果男方不履行探望权的判决内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施加一些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看法院的收费标准,你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列明诉讼费用由男方承担。
  • 如经法院判决,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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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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