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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死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在小儿子手里跟他要他也不给,户口本在我手里现在急需销户变更户主成为我的名字,这种情况,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可以重新补办吗?

婚姻家庭
2018-07-09 21:19: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无法从新办理。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
    追问:如果他就是不给通过诉讼可以吗?
    解答:您好,需要看具体案情,如果你现在必须要这两种证明而对方就是不给可以起诉。
  • 死亡证明可以重新开
  •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 户口本登记的户主,负责家庭户籍的登记申报等手续,户主死亡,需要变更户主。如果是户主死亡的话就要带着医院的死亡证明书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和死者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是其他原因变更户主也要从居委会开具证明,写清理由,户主个人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
  • 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需要更改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 你好,可以以丢失为由,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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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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