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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会计,想问问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区别有哪些?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目前在一家公司做会计,工作一年多了。因为我们公司发展得挺不错的,听说有可能下半年要开子公司,但是我之前没有做过子公司的税务处理。所以我就想问问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区别有哪些啊?

合同纠纷
2018-06-02 07:55: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1)税款缴纳
    对于子公司,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对于分公司,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法人汇总纳税的制度,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2)所得税审批及备案事项
    因子公司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资产报损、设备抵税等),由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即可。
    因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资产报损、设备抵税等),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其他税种的影响
    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纳税地点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房产、土地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
  • 你好,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区别如下:对于子公司,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对于分公司,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法人汇总纳税的制度,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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