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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是属于违法行为吗?可以去探案自首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其它综合
2018-06-17 07:1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然是违法的,建议自首的
  •   医保卡如何用才更省钱?
    医保参保分有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使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的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参保人每月按工资的缴费基数缴纳的,是个人自己的钱,刷卡支付并不是报销; 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也就是所谓的报销。如果想更省钱的使用医保卡,那就要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医保卡。  正确使用医保卡的5大方法:  1.提前表明身份。  就医时首先告知医疗机构自己是医保人员,要求医院按照医保报销规定进行治疗(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除外)。并且一定要搞清楚,就诊时哪些是医保范围内的,哪些是医保范围外的。这些疾病和检查项目的范围,可以在医保中心的网站上查询。  2.不在门诊逗留。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中,往往需要自费的比例很高。因此,建议在就医时,符合住院指征的,一定要尽快住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的时候有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  3.要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医院。  各等级的医院收费是不同的。比如,你动一个小手术,在二级医院就可以解决,就没必要到大医院,这样,至少可以节省一些住院起付额。  4.仔细查看清单。  医院每天都会出具每日清单,记录用药情况,需自费的贵重药品必须要患者签字认可,尽量使用能报销的药品。在医保药品中,又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两类药用统筹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甲类药为统筹与个人共付的药品,乙类药则是个人先支付50%,余下的50%进入统筹与个人共付。  5.异地治疗尽快转本地。  在异地进行就医治疗的,在病情缓解后,最好及时转诊到医保指定的医院就医,在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硬性报销比例约束下,医疗费报销自然会最大化。
  •   医保卡该怎么用,  医保卡可以买药和看病。医保卡除在医疗看病使用外,可以在医保指定药店购买药品。  1、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多少,公司买多少,个人买多少?  医保卡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  2、如果医保卡内的余额不足时,可不可以本人自己充钱使用,这样的消费适不适用医保卡的报销?  医保卡建立时一次性有基本基金一百元,然后每个月划拨几十到一百元到卡上。不能由个人充钱。  3、医保卡使用与报销方法?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比例是公司8%,个人2%,医保卡是只能在指定的医院看病拿药可以使用,自己充钱不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2%是全部进入医保卡的,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的,如果是年轻人,只有大约0.5%进入医保卡。医保卡使用时候在医院划一下就可以了,像刷卡一样。  医保卡不是电话卡,个人是没法充的,每年会有钱打到你卡里,先用卡里的钱就医,用完以后进入自付段(比如上海是1500元),然后进入共付段(各50%),年龄不同比例有所不同,发生重大疾病的话,社保给付的比例会高一点。大致情况是这样,各地会有些差异。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保卡具体是指什么  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目前,全国各省各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彼此独立,互不联网,致使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只能先与异地医疗机构现金结算,造成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疲于奔波。现行的医保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有卡不能用。2、医后报销难。3、就医成本提高。建立全国医保一卡通,方便流动人口就医,已经引起了包括人社部与卫生部在内的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   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也可以用于门诊,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  2、至于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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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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