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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从事于食品方面的,生产和销售之前和另外一家公司有了一个贸易上的往来,但是当我们和他进行签订合同的时候却发现他们根本就没有签字儿是用的一个合同专用章,我也不知道这种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效,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

合同纠纷
2018-06-01 11:12: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首先是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其次是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 你好,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所以合同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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