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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一万元,月利率百分十,还了4个月利息共4千元,这利息是否合理?

债权债务
2018-07-14 17:39: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很明显不合理,你这样年利率都120%了,法定年利率是24%。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 1、民间借贷月利率3%的,借款人仍需要偿还本金和合法部分的利息。2、民间借贷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本金及合法的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只是借贷利率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已。3、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对于借款本金和限定标准之下的合法利息,借款人应当偿还。对于超过限定标准部分的利息,借款人不需要给付。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限定的可通过法院索要的合法利率标准为年利率24%。对于超过24%的部分,借款人有权不予支付。出借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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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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