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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我借给朋友5万元,还款时间已经过了,有他的深圳户口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但是不知道他的生活和工作地址。打电话,或在街头见到他,他就是不说在哪里。 找不到债务人下落能起诉吗?如果不能,那这些不还钱的老赖不都一走了之了?那借条还有什么法律效力,不废纸一张? 难道要找黑道追债出口恶气啊!几万又不是几百!

民事相关
2006-08-14 23:0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感谢罗律师的回复。
    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有户籍资料登记的地址。这人实际搬了几轮家了,他是不会告诉我的。我也知道他的工资很高,但也是不知道他公司的地址。但肯定是在深圳市。
    既然可以公告送达,那句好了,这些老赖就是认为找他不到。只要有法律文书,把他报上网络,让他买房买车出国都遇到红灯,看你还不还。
  • 你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对方的相关户籍资料,法院会按照户籍资料登记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件。如果对方拒收或者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 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借条等证据,法院是会受理的。如果身份证上的地址送达不到,法院通常会出一张补充材料的单,凭单你就可查询债务人的人口信息资料了。如果法院按信息资料的地址送达不到,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然后缺席判决。建议你先到法院起诉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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