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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跟我的丈夫离婚,但是他不同意,他说如果要离婚的话,就让我还完所有的债务。我就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这些债务有的是我们共同借贷的,但是也有一大部分是他自己瞒着我借的,请问诉讼离婚债务的判决是怎样的?有人知道最新的规定吗?

民事相关
2018-05-31 17:11: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未出庭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我们离婚的时候有一些债务是你们共同借贷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承担。但是有一些债务是你丈夫,自己瞒着你去借贷的,所以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你是不用承担这一部分债务的。
  • 你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欠债的。那么要看这个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共同承担,如果非共同债务就由该人独自承担。所以根据你的描述来看,有一些债务是你们双方共同接待的,这个就属于共同债务。另一些债务是对方瞒着你自己向外界贷的,这个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应该他自己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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