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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已到房管备案,原备案夫妻名字,备案后夫妻离婚,未办证,离婚协议写了该商品房归女方所有,现在去房管局办理更名的话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场吗?

民事相关
2018-07-04 21:26: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携带离婚协议或者到场都可以,希望能帮到你。
  •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   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夫妻办理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证件因房屋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提交如下资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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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