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女方再婚。男方可否要回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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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找女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也可向法院起诉:司法解释规定如下: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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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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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比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是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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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