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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发一小区,A单位为总包,合同为房屋建筑工程范围,B单位为分包单位,合同范围为边坡治理。两家单位均与我司签订有合同。后来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为了方便,以总包A单位为施工单位办理的一个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施工范围即为房屋建筑与边坡治理等附属工程。 现在B施工单位无法填报资料,A单位不承认其施工的合法性,监理也下令B单位停工,如B单位继续施工,该如何处理?我司是希望B单位能快速推进施工。

建筑工程
2018-05-31 20:38: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