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应为我左转未让直行,我的全责,没有违章,我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会被扣分和延长实习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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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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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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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应当凭交警出具的注销驾驶证证明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否则因驾驶人有位置未处理的情况下,将无法申请考取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二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及提交的材料、申告的事项有疑义的,可以对实质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时,应当询问申请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向证明、凭证的核发机关核查。
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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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事故和 属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竞合。 一、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首先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责任认定。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二:工伤赔偿:先到建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要求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需法律帮助可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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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