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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买了一辆车,其他当面都懂,但是在买保险的时候有些问题不太懂,毕竟保险条例太多了,看了半天,有些问题还是不太明白,比如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主要有什么作用呢?应该如何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呢?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1-28 22:08: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汽车商业险范围,车主自愿购买,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即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购买
  •   所谓“强制三者险”,是指国家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72号令)第七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同时,北京市施行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也要求,在进行机动车注册时候,必须提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也就是说,如果不购买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机动车根本不能上牌和验车,这就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表现。所以有人认为,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三者险。  但是反对的意见更为强烈,我与很多业内人士的观点一致,认为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三者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说明强制三者险的具体情形应当是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不能说已经定了。在国务院出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对强制三者险的权利义务与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相比,大大小小的不同不下30处。最主要的区别如下:  1、现行三者险的目的在于营利,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经营该险种和费率高低等问题;而强制三者险的目的是国家要保证受害人的权益,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按照不亏不赚的原则统一费率。  2、强制险不属于市场开放的范围,未来只有中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是不可以的。而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是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  3、现行三者险中,保险公司可以对那些信用不好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拒绝承保,而将来实施强制三者险制度后,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强制第三者责任险。  4、现行三者险的保险限额通常都是有几个档次可以选择的,比如5万、10万、20万;而强制三者险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现在有消息说大概是4万元。  5、现行三者险已经卖了很多年了,而《草案》中明确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业保险合同变更为强制保险合同”。  由此更可以看出,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本不是所谓强制责任保险,并且有消息称,由于在费率问题上争执不下,强制第三者保险的办法在今年也无法推出,这个糊涂帐还要继续扯下去。  问题在于,目前很多法院在审理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方面的案件时,法官都不看保险条款,就问两个问题:第一,有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二,保险限额有多少,然后就直接判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赔偿受害人。甚至有中级法院召集所管辖区法院,以内部讨论会的形式出了一个《适用〈道交法〉研讨会会议纪要》,这其实就是一个内部审判的指导意见了,指定了这类案件必须这样审理,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只有败诉,官司都不用打了。  这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做法,看起来似乎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实际上不过是假象而已。这种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之上的保护,是以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为代价而保护受害人的。结果怎么样呢,牺牲保险公司来成就大众幸福的局面并没有出现。  保险公司并非慈善团体,必须有盈利才能运转。很多保险公司为了自保,就必须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等于又把这种社会成本转嫁给了投保的汽车车主。还有的保险公司还被迫限制保险限额,本来有人想投保2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最多承保10万元或者更少。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货车,各家保险公司干脆不承保他们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最终还是无法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受害人的利益还是不能从根本上得以维护。
  •   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1)保险责任  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从事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业务时,因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合同载明的本附加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2)责任免除  下列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②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美容师等其他专门职业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3)责任限额及免赔额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及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发生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对每次事故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与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第三者责任累计责任限额。
  • 你好,所谓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因为意外而导致第三方的财产或者是人生遭受到侵害,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话,你开车把人撞伤了,那么对方的医药费是保险公司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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