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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别人打架他先动的手打架中把他牙齿打掉三颗算故意伤害罪吗

刑事案件
2018-07-06 14:13: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法医鉴定结果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⑴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⑵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⑴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⑵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⑶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受害人报警后,人民警察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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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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